一、以下三点应引起重视,否则产品将无法进口到我国:
1、国家质检总局对宠物食品的出口国家/地区实施准入制度,必须获得准入后方允许向我国出口宠物食品。目前获得准入资格的国家有:泰国、中国**、菲律宾、乌兹别克斯坦、荷兰、法国、比利时、德国、丹麦、捷克、美国、加拿大、巴西、阿根廷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。
2、国家质检总局对境外生产、加工企业实施注册制度,所有进口宠物食品必须在我国进行注册备案
3、进口商进口宠物食品前应提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**后方可进口宠物食品。
如果在市场上看到别的国家的进口宠物食品,请务必留意
报关部门18826131784
进口当中所需单证资料:
国外段:
1. 原产地证
2. 卫生证
3. 成分检测报告
4. 生产日期证明
5. 箱单、合同、**、提单
6. 外文包装原标签或包装扫描件
7. 确认是否有木质包装,如有请确认包装是否具备IPPC标识
备注:如果是干粮宠物食品需要在农业部办理进口饲料登记证
国内段:
1. 营业执照
2.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
3. 外文正本包装/成分检测报告/原标签中文翻译件
4. 无纸化签约
5. 报关报检十位代码
备注:具体情况仍需具体分析
更多详细信息欢迎咨询:蔡远燕188261317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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